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十六條、第二十三條規定及《浙江省審計廳辦公室關于印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資金和捐贈款物專項審計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審辦社〔2020〕4號)的規定,我局將對濱江區本級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資金和捐贈款物進行專項審計,為全面真實地了解掌握與審計事項有關的情況,并接受廣大干部群眾的監督,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審計范圍及內容

濱江區本級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資金和捐贈款物。

二、審計實施時間

2020年3月5日起

三、審計工作紀律

審計期間,審計人員應嚴格遵守審計“四嚴禁”工作要求和審計“八不準”工作紀律及其他廉政規定。防疫期間盡可能減少現場審計及被審計單位工作量。

四、聯系方式

審計組組長:高瀾 ??聯系電話:86706016

監督電話:86706009 ???????????????

通訊地址:杭州市高新區(濱江)審計局(江南大道328號濱江財政大樓內)

郵編:310052 ?

本公告公示期,從被審計單位接到審計通知書之日起至審計結束。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如實反映有關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并對審計工作和審計人員執行紀律情況予以監督。我們將予以認真核實有關情況,并按規定做好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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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審計局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