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重大行政決策行為,促進依法、科學、民主決策,根據《杭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則》(杭政〔2015〕67號)和《杭州市濱江區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則》(濱政〔2018〕17號)等相關文件的規定要求,經過各部門申報、相關部門會商審議等程序,編制形成《2021年度濱江區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征求意見稿)。

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有關意見建議請于3月28日前通過郵件方式反饋我局。

郵箱地址:bjqxzfyj@163.com

聯系方式:方盛源? 81187734

杭州市濱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2月27日

附件

2021年度濱江區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序號

決策

主體

承辦

單位

事項名稱

法律政策依據

履行程序要求

計劃完

成時間

1

區政府

商務局

編制《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杭州片區濱江區塊建設方案》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深化改革開放實施方案的通知》(浙政發〔2020〕32號)、《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杭州片區建設方案》(杭政函〔2021〕2 號)

2021年3月至5月完成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同期向企業專家征求意見;

6月至8月完成合法性審查并于12月前提交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

2021年12月

2

區政府

發改局

修訂《科技創新產業扶持基金管理辦法》

《浙江省轉型升級產業基金管理辦法》(浙財企〔2019〕4號)、《杭州市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的管理辦法》(杭政辦函〔2019〕47號)、《關于建立科技創新產業扶持基金的實施辦法》(杭高新〔2017〕53號)

按照重大行政決策和行政規范性文件相關要求,后續按步驟履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法定程序,并于12月底前公開發布。

2021年12月

3

區政府

社發局

編制《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實施意見》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15號)、《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浙政辦發〔2019〕64號)、《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健康發展的通知》(杭政辦函〔2021〕2號)

按照重大行政決策和行政規范性文件相關要求,后續按步驟履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法定程序,并于12月底前公開發布。

2021年12月

4

區政府

教育局

培智學校建設項目

根據教育部《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計劃(2017-2020)》、《濱江區特殊教育提升計劃(2017-2020)》要求,到2020年實現30萬人口以上的區縣需建造一所特殊學校,殘疾兒童義務教育入學率達到95%以上。

目前處于決策啟動階段,后續按照重大行政決策相關規定,按步驟履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法定程序,擬定12月底前提交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預計2023年年底完工。

202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