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濱江區駐街規劃師實施辦法(試行)》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杭州市濱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4月29日
濱江區駐街規劃師實施辦法(試行)
為貫徹落實自然資源部、浙江省關于推行責任規劃師制度工作部署,根據杭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關于開展駐鎮規劃師試點工作的通知》(杭規劃資源函〔2021〕327號)有關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精神,搭建政府和群眾之間的橋梁和紐帶,完善專家咨詢和公眾參與長效機制,關注基層民生條件改善,體現公益性質。在我區三個街道集結一批業務過硬、作風扎實、善于溝通、樂于奉獻的規劃及相關專業技術人員擔任駐街規劃師,深入基層一線,推動空間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加速提升。
二、駐街規劃師的定位
駐街規劃師是由街道聘用并任命,為服務范圍內規劃實施提供全過程專業指導和技術服務的獨立第三方人員。以增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決策的科學性為目的,通過基層調研,收集社情民意,組織公眾參與活動等方式,提供政策和技術咨詢,實現眾智眾創、群策群力和共建共治共享。
三、駐街規劃師的服務范圍
駐街規劃師以街道轄區內的各社區為基本單元開展工作,實現基層全覆蓋。
四、主要職責
駐街規劃師依據區規劃實施方案、區重點民生實事項目建設計劃、相關規劃、技術規范等內容開展工作,為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提供高質量、精細化的技術咨詢和指導。
(一)引領指導
駐街規劃師應全面了解街道的實際情況,列席街道城建相關辦公會議。統籌考慮街道內各單元、各社區情況,提出城市建設、產業發展方面的專業意見,并制定街道近遠期建設規劃、年度實施計劃,統籌安排重點項目的實施時序。
(二)專業咨詢
對街道內涉及整體風貌、未來社區建設、工業園區提升改造、道路和景觀綜合整治、小區綜合提升改造、公共空間微更新等與規劃實施相關的內容提供全過程咨詢;參與擬定街道年度民生實事工程項目整體實施計劃;對街道內涉及綠化、燈光、店招店牌、街道設施等的項目及活動提供專業建議。
(三)設計把控
協助街道進行屬地范圍內各類規劃實施項目的方案審查、初步設計審查,出具的意見作為相關部門規劃審批、設計審批的重要參考;協助把控街道內部民生實事項目的具體設計方案,進行全過程設計管理,針對具體項目設計如色彩、材質、樣式、尺度等提供控制引導要求。
(四)實施協調
指導街道內民生實事項目的精細化工程管理,通過施工現場的技術協調和引導,保證設計意圖最大程度得到落實,并提出項目后期運維建議和要求;及時與區住建局、規劃資源分局等相關部門進行溝通協調,幫助街道解決項目實施管理中存在的困難與問題。
(五)引導公共參與
向街道、社區居民宣傳相關政策,解讀規劃成果,并進行政策理念宣傳、技術規范科普、實施經驗分享等活動;了解居民對城市規劃建設方面的具體訴求,收集問題和意見,梳理需求清單;掌握居民對規劃實施的社情民意,從實施程度、實施效果、實施滿意度等方面進行評估和歸納總結,形成專業意見,向有關部門及時反饋;協助街道、社區對屬地范圍內各類規劃建設相關問題進行信訪答疑和解釋,提供技術支持。
五、工作機制
(一)深入調研
規劃資源分局應搭建協作平臺,指導駐街規劃師深入街道、社區一線開展“城市體檢”工作,對轄區范圍內規劃實施、城市建設的情況進行充分調研,梳理相關問題清單,并形成詳實的調研報告。
各街道應做好與駐街規劃師的對接,與社區共同協助駐街規劃師開展調研摸底工作,為駐街規劃師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基礎資料。
(二)統籌謀劃
各街道會同駐街規劃師依據“城市體檢”調研報告和問題清單,制定聘期服務計劃,并圍繞區重點地區規劃建設、未來社區建設、工業園區提升改造、小區提升改造、城市有機更新等內容制定駐街規劃師年度工作計劃。駐街規劃師圍繞年度工作計劃開展工作,規劃資源分局和相關部門依據工作計劃予以指導。
(三)培訓宣傳
規劃資源分局應做好技術指導工作,面向各街道和駐街規劃師開展培訓,對杭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濱江區分區規劃、濱江區總體城市設計等相關規劃、政策、法規、技術規范進行解讀,幫助各方提高對相關政策文件、上位規劃、技術標準的認識。
駐街規劃師面向街道工作人員、廣大群眾開展廣泛培訓,宣傳相關政策,解讀規劃成果,提升群眾在城市建設、規劃實施等方面的意識和能力,進一步凝聚思想共識和行動共識。
規劃資源分局會同各街道開展駐街規劃師制度宣傳工作。通過線上和線下多種渠道加強公眾對規劃工作的理解和認識,促進駐街規劃師工作順利開展。
(四)建立平臺
各街道為聘任的駐街規劃師及其團隊設立規劃師工作站。駐街規劃師主持規劃師工作站的工作;駐街規劃師團隊應配備一定數量的社區規劃師,深入社區開展工作。
街道對規劃師工作站的工作進行統籌安排,規劃資源分局對規劃師工作站的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規劃師工作站實行彈性工作制,人員到崗到位時間由街道視具體工作情況安排,規劃師工作站應設立駐街規劃師信箱,向社區居民公開。
(五)監督考核
規劃資源分局對駐街規劃師的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原則上每個季度召開一次工作例會,及時溝通交流駐街規劃師工作進展情況和動向,研究有關問題,商討解決策略。例會由規劃資源分局牽頭組織召開,街道相關負責人,駐街規劃師團隊參加,視情況可邀請區相關領導或相關部門參加。
規劃資源分局會同屬地街道對單個聘期內駐街規劃師的履職情況,結合服務態度、出勤率,以及在工作中的實際能力和效果進行考核。考核采用打分制,總分為100分。單個聘期考核得分90分以上的駐街規劃師為優秀,考核得分75分以上為合格。
單個聘期考核為優秀的駐街規劃師,具有連續聘任的資格,由街道向其所在單位提出推薦為年度先進工作者的表彰建議,并由規劃資源分局向相關部門提出將駐街規劃師所在單位優先推薦納入行業系統信用信息紅名單的建議。單個聘期考核為不合格的駐街規劃師及其所在單位,不得再聘任為我區駐街規劃師。
六、駐街規劃師的聘任
(一)聘任資格
1. 駐街規劃師團隊應具有良好的專業技術能力,具有在規劃、建筑、風景園林、給排水、電氣、市政等相關方面的設計資質;駐街規劃師團隊負責人應具有五年以上規劃設計相關任職經歷,具備規劃或建筑等相關專業的中、高級職稱,或具備相應的注冊職業資格證書。
2. 應具備參與公共事務的熱情和積極態度,善于溝通、樂于奉獻、公平公正,并能切實保證足夠的街道、社區工作時間。
3. 應熟悉杭州市和濱江區整體規劃情況,熟悉責任范圍所在區域的相關規劃及社會發展情況,并對轄區內的社區有一定的了解。
(二)聘任要求
1. 由規劃資源分局,屬地街道,按照雙向選擇方式,面向省、市規劃專業及相關專業領域的機構、高校、科研院所開展招募、遴選,并接收各方推薦,廣納賢才。
2. 駐街規劃師應采取回避制度,自受聘之日起,駐街規劃師及其團隊不再作為規劃設計團隊承擔所服務街道的規劃項目編制,受聘前已簽訂規劃項目編制合同的除外。
3. 駐街規劃師由街道發放聘書,與街道簽訂服務合同,一年一簽,聘期一般三到五年。
七、工作保障
駐街規劃師選聘工作采用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給予資金保障。
本實施辦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附件:濱江區駐街規劃師聘期考核表
附件
濱江區駐街規劃師聘期考核表
序號 | 考核項目 | 具體內容 | 應得分 | 實際得分 |
1 | 團隊配備 | 駐街規劃師資質、相關業績是否符合要求。 | 0-5 | |
專業配置、人員數量是否符合要求。 | 0-5 | |||
2 | 引領指導 | 是否對街道的城市建設、規劃實施情況進行了充分調研,提交了詳盡的調研報告和問題清單。根據調研報告內容完整性、針對性打分。 | 0-5 | |
聘期服務計劃和年度工作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打分。 | 0-5 | |||
是否提出了街道近遠期建設規劃意見、產業發展意見等指導意見。每提出一項具有針對性、可操作性的意見得2分,最多10分。 | 0-10 | |||
3 | 專業咨詢 | 在街道內涉及整體風貌、未來社區建設、工業園區提升改造、道路和景觀綜合整治、小區綜合提升改造、公共空間微更新等項目中的專業咨詢是否到位。每參與一個項目得3分,最多得15分。 | 0-15 | |
4 | 設計把控 | 對街道屬地范圍內各類規劃實施項目的方案審查、初步設計審查的意見是否滿足街道需求。 | 0-5 | |
對街道內部民生實事項目的設計管理是否充分到位 | 0-5 | |||
5 | 實施協調 | 街道內民生實事項目的工程管理和施工現場的技術協調是否充分到位 | 0-5 | |
對街道項目實施管理中的問題是否能及時與相關部門進行溝通協調,及時解決 | 0-5 | |||
6 | 公共參與 | 是否組織街道干部、社區居民學習相關政策,解讀規劃成果,或舉辦政策理念宣傳、技術規范科普、經驗分享等活動。每開展一次得3分,最多15分。 | 0-15 | |
是否深入基層了解居民對城市規劃建設方面的具體訴求,收集問題和意見,梳理民意需求清單 | 0-5 | |||
是否協助街道、社區對屬地范圍內各類規劃建設相關問題進行信訪答疑和解釋,提供技術支持 | 0-5 | |||
7 | 綜合滿意度評價 | 依據服務態度、效率、出勤情況,以及在工作中的實際能力和效果進行綜合評價。滿意得8-10分,基本滿意得5-7分,不滿意得0-4分 | 0-10 | |
聘期考核總分 | 0-100 | |||
原文下載:
ABJD01-2022-0001濱政辦〔2022〕8號杭州市濱江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濱江區駐街規劃師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