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實施“315”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工程,加快重點發展領域關鍵核心技術研發攻關,強化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根據《杭州市重點科研計劃項目管理辦法》(杭科資〔2023〕44號)、《杭州市農業與社會發展領域科研計劃項目管理辦法》(杭科農〔2024〕26號),現組織開展2025年度市重點科研計劃第二批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方式
本批次發布25個項目指南(見附件1),支持企業為主體牽頭實施,鼓勵產學研用協同創新,聯合攻關。
二、申報條件
(一)申報單位
1.申報主體為企業的,應具有相應的研發能力和研發投入,原則上應建有市級及以上企業研發機構,上年度研究開發費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達3%以上。
2.申報主體為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醫療衛生機構等非企業性質單位(以下簡稱高校和科研機構),應建有科研必需的科研平臺(實驗室、公共技術研發平臺、醫學研究中心等)。
(二)項目人員
1.項目負責人原則上應為申報單位在職人員,具有領導和組織開展創新性研究的能力。項目負責人在項目實施期內將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原則上不得申報。
2.團隊核心人員(除項目負責人外,排名前3的人員)應具有與項目研發相適應的專業水平和履職經歷。
3.鼓勵青年科技人才、女性科技人才牽頭承擔實施項目。
(三)限項要求
1.同一企業原則上可牽頭申報市重點科研計劃項目1項。已承擔市重點科研計劃項目且未驗收的項目單位,不予受理新的項目申報。
2.同一高校和科研機構,原則上可牽頭申報市重點科研計劃項目不超過2項,同時在研項目最多不超過5項。
3.網上申報截止時間前,在研市重點科研計劃項目已完成并提交驗收申請且具備驗收條件的暫不在本限項范圍內,若后續驗收不通過,新申報項目將予以終止。
(四)資金要求
企業牽頭實施項目,原則上自籌經費不低于財政補助資金的4倍(其中淳安縣企業牽頭實施項目,自籌經費不低于研發總投入的60%)。財政補助資金采用驗收后補助方式,即立項項目驗收通過后,按不超過項目實際投入額的20%,市本級給予最高300萬元補助(指南序號1-17)或最高200萬元補助(指南序號18-19)。
高校和科研機構牽頭聯合企業實施的,自籌經費不低于財政補助資金,財政補助資金采用驗收后補助方式,按不超過項目實際投入額的20%,市本級給予最高200萬元補助;高校和科研機構為主體獨立實施的,自籌資金不作要求,財政補助資金采用分期補助方式,市本級給予最高100萬元補助。
(五)科研誠信和倫理要求
1.項目申報單位(包括項目承擔單位、參與單位)以及團隊成員無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失信行為記錄和相關社會領域嚴重失信記錄。
2.申報單位和項目負責人應承諾本次申報項目的主要研發內容未獲國家、省和市等有關部門立項支持,未多頭申報或重復申報。
3.項目實施過程中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科技倫理審查辦法(試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恪守職業規范和科學道德。
三、申報工作流程
申報單位使用浙江政務服務網賬號(無政務服務網賬號的請先注冊)登錄杭州科技大腦(https://ypt.kj.hangzhou.gov.cn/dn),進入“辦事大廳—2025年度重點科研計劃第二批項目”模塊進行在線填報,并上傳有關附件。申報單位網上填報時間為2025年10月21日8:00至10月31日18:00。完成網上申報后,在線打印杭州市重點科研計劃項目申請表、可行性報告一式2份(A4紙打印并裝訂整齊),于11月4日前提交至杭州高新區(濱江)科技局(地址:濱江區江南大道328-1號區科技局3樓306室)。
四、咨詢方式
(一)申報系統咨詢
項目管理中心:樓菁華、呂克斐,聯系電話:87080230、87025452。
系統技術支持:王楠,聯系電話:85151402。
(二)業務咨詢
市科技局重大處:沈吉英、黃平,聯系電話:85255663、85255632。
區科技局:顏春曲 聯系電話:89521496
附件:
附件1-2025年度杭州市重點科研計劃第二批項目指南.wps
附件2-2025年度杭州市重點科研計劃第二批項目推薦匯總表.wps
杭州高新區(濱江)科技局
2025年10月16日
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實施“315”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工程,加快重點發展領域關鍵核心技術研發攻關,強化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根據《杭州市重點科研計劃項目管理辦法》(杭科資〔2023〕44號)、《杭州市農業與社會發展領域科研計劃項目管理辦法》(杭科農〔2024〕26號),現組織開展2025年度市重點科研計劃第二批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方式
本批次發布25個項目指南(見附件1),支持企業為主體牽頭實施,鼓勵產學研用協同創新,聯合攻關。
二、申報條件
(一)申報單位
1.申報主體為企業的,應具有相應的研發能力和研發投入,原則上應建有市級及以上企業研發機構,上年度研究開發費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達3%以上。
2.申報主體為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醫療衛生機構等非企業性質單位(以下簡稱高校和科研機構),應建有科研必需的科研平臺(實驗室、公共技術研發平臺、醫學研究中心等)。
(二)項目人員
1.項目負責人原則上應為申報單位在職人員,具有領導和組織開展創新性研究的能力。項目負責人在項目實施期內將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原則上不得申報。
2.團隊核心人員(除項目負責人外,排名前3的人員)應具有與項目研發相適應的專業水平和履職經歷。
3.鼓勵青年科技人才、女性科技人才牽頭承擔實施項目。
(三)限項要求
1.同一企業原則上可牽頭申報市重點科研計劃項目1項。已承擔市重點科研計劃項目且未驗收的項目單位,不予受理新的項目申報。
2.同一高校和科研機構,原則上可牽頭申報市重點科研計劃項目不超過2項,同時在研項目最多不超過5項。
3.網上申報截止時間前,在研市重點科研計劃項目已完成并提交驗收申請且具備驗收條件的暫不在本限項范圍內,若后續驗收不通過,新申報項目將予以終止。
(四)資金要求
企業牽頭實施項目,原則上自籌經費不低于財政補助資金的4倍(其中淳安縣企業牽頭實施項目,自籌經費不低于研發總投入的60%)。財政補助資金采用驗收后補助方式,即立項項目驗收通過后,按不超過項目實際投入額的20%,市本級給予最高300萬元補助(指南序號1-17)或最高200萬元補助(指南序號18-19)。
高校和科研機構牽頭聯合企業實施的,自籌經費不低于財政補助資金,財政補助資金采用驗收后補助方式,按不超過項目實際投入額的20%,市本級給予最高200萬元補助;高校和科研機構為主體獨立實施的,自籌資金不作要求,財政補助資金采用分期補助方式,市本級給予最高100萬元補助。
(五)科研誠信和倫理要求
1.項目申報單位(包括項目承擔單位、參與單位)以及團隊成員無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失信行為記錄和相關社會領域嚴重失信記錄。
2.申報單位和項目負責人應承諾本次申報項目的主要研發內容未獲國家、省和市等有關部門立項支持,未多頭申報或重復申報。
3.項目實施過程中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科技倫理審查辦法(試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恪守職業規范和科學道德。
三、申報工作流程
申報單位使用浙江政務服務網賬號(無政務服務網賬號的請先注冊)登錄杭州科技大腦(https://ypt.kj.hangzhou.gov.cn/dn),進入“辦事大廳—2025年度重點科研計劃第二批項目”模塊進行在線填報,并上傳有關附件。申報單位網上填報時間為2025年10月21日8:00至10月31日18:00。完成網上申報后,在線打印杭州市重點科研計劃項目申請表、可行性報告一式2份(A4紙打印并裝訂整齊),于11月4日前提交至杭州高新區(濱江)科技局(地址:濱江區江南大道328-1號區科技局3樓306室)。
四、咨詢方式
(一)申報系統咨詢
項目管理中心:樓菁華、呂克斐,聯系電話:87080230、87025452。
系統技術支持:王楠,聯系電話:85151402。
(二)業務咨詢
市科技局重大處:沈吉英、黃平,聯系電話:85255663、85255632。
區科技局:顏春曲 聯系電話:89521496
附件:
附件1-2025年度杭州市重點科研計劃第二批項目指南.wps
附件2-2025年度杭州市重點科研計劃第二批項目推薦匯總表.wps
杭州高新區(濱江)科技局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