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區,街道各辦(中心):
為規范重大行政決策行為,促進依法、科學、民主決策,根據《杭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則》《杭州市濱江區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則》等有關規定要求,經過各部門申報、相關部門會商審議等程序,編制形成《2025年度長河街道辦事處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經街道辦事處同意,現予以公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承辦部門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的程序要求和本決策目錄安排,會同相關部門及時制定工作方案,組織起草決策草案、完成決策過程。
二、列入目錄的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必須嚴格落實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法定程序,確保程序正當、過程公開、責任明確。
三、各承辦部門要重視重大行政決策的檔案管理,對決策立項和決策過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證明材料及時整理歸檔,落實一事一檔,實現重大行政決策全過程記錄。已經開始實施的項目,決策承辦部門要注意搜集已經形成的相關材料。
四、本目錄將通過區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對于未列入目錄內的決策事項,如屬于街道辦事處重大行政決策事項范圍的,應嚴格按照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的要求執行。
五、街道平安建設辦公室、長河司法所按照職能分工做好街道辦事處重大行政決策的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的業務指導工作。各決策事項組織實施的合法性、規范化情況納入依法行政考核。
六、決策目錄實行動態管理,根據街道辦事處年度工作任務的增加、變更等情況,新增或調整街道辦事處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的,由決策承辦部門按照規定程序,征求街道分管負責人意見并報街道黨政綜合辦公室等部門審查通過后,提請街道辦事處對決策目錄調整情況進行公布。
附件:2025年度長河街道辦事處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此件公開發布)
長河街道辦事處黨政綜合辦公室
2025年3月26日
附件
2025年度長河街道辦事處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序號 | 事項名稱 | 決策主體 | 承辦部門 | 法律政策依據 | 履行程序要求 | 計劃完 成時間 |
1 | 打造優質營商環境,助推高質量發展 | 長河街道 辦事處 | 區域發展辦(經管) | 《浙江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 民生實事項目 | 按照重大行政決策相關規定,認真履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法定程序,并按要求落實信息公開。 | 2025年1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