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保障女性職工產假期間的權益,杭州醫保在現有的生育津貼“省心辦”基礎上,進一步優化發放流程,從2025年5月1日起,已按規定參加杭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的各類企業、民辦非企業、個體工商戶等用人單位在職職工,符合生育津貼申領條件的,可由參保人員或所在用人單位經辦人申請,經醫保經辦機構審核通過后發放至參保人員本人銀行賬戶。
用人單位和參保人員在2025年5月1日前申領生育津貼的,醫保經辦機構按原渠道撥付至參保人員所在用人單位銀行賬戶。
來源:杭州發布/濱江發布
| 信息索引號 | 002493419/2025-01459 | 文件編號 | |
| 責任部門 | 區政府辦 | 公開形式 | 主動公開 |
| 責任科室 | 區政府辦 | 公開范圍 | 面向社會 |
| 成文時間 | 2025-04-27 | 公開時限 | 長期公開 |
政府信息公開
索引號
002493419/2025-01459
發布機構
備注/文號
發布日期
2025-04-27
杭州生育津貼新政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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