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等5部門關于組織開展2025年度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申報認定工作的通知》(浙經信高新〔2025〕143號)有關要求,組織開展2025年度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申報條件
申請認定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企業注冊地在高新區(濱江)區域內,從事信息技術外包服務、技術性業務流程外包服務和技術性知識流程外包服務的法人企業;
(二)從事《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認定范圍(試行)》(詳見《管理辦法》)中的一種或多種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采用先進技術或具備較強的研發能力;
(三)企業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員工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50%以上;
(四)企業從事《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認定范圍(試行)》中的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50%以上;
(五)企業從事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業當年總收入的35%。
二、申報程序
(一)自我評價
申報企業應對照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條件進行自我評價。自我評價認為符合條件的,按照《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和本通知要求,準備相關申報材料。
(二)網上申報
1.企業按自愿原則申報,須先登錄工信部“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中心”(網址:https://hjrz.chinatorch.org.cn/login,首次申報的須先注冊),在線填寫《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復核)申請表》,導出PDF格式文件,按申報要求上傳相關證明材料。
2.企業須同時登錄商務部“服務外包信息系統”或“服務貿易統計監測應用系統”(網址:商務部業務系統統一平臺http://www.mofcom.gov.cn/mofcom/typt.shtml),填報信息。
3.企業須同時登錄“浙江省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系統”(網址:https://stbrain.kjt.zj.gov.cn/stbrain/),進入辦事大廳,搜索“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點擊“業務辦理”,使用浙江省政務服務網賬號登錄,按要求填報并上傳材料。上傳的電子材料一律采用PDF格式,勿將掃描文件橫置或倒置,并確認上傳文件能夠被正常打開,文件內容清晰,方便閱讀。
(三)書面申報
網上申報后,將《全國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復核)申請表》和相關的附件材料按要求裝訂成冊(A4紙雙面打印,一式1份),提交至區科技局。并將《浙江省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申報情況匯總表》(電子版,附件3)發送至郵箱bjkj203@163.com (郵件名備注”企業簡稱+技先企業申報匯總表”)。
紙質附件材料可以是復印件,網絡上傳材料要求掃描原件。
三、材料清單
(一)全國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復核)申請表
(二)企業開展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論述(1000字以上),提綱如下:
1.企業的基本情況
2.企業采用先進技術和研發活動情況
3.企業提供服務、經營管理情況
4.企業發展前景與規劃
5.企業在行業中的地位與競爭優勢
6.客戶對服務增值性評價
(三)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四)企業管理章程。
(五)經審計的上年度企業財務報表。
(六)企業從商務部服務外包信息管理系統下載的經審核的上年度服務出口數據(離岸服務外包執行額)(需提供銀行結匯或外匯收入核銷等外匯收入證明,提供總額占企業當年總收入35%以上的票據),及從商務部服務外包信息管理系統下載的經審核的上年度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數據(離岸加在岸服務外包執行額)(需提供銷售或服務發票,提供總額占企業當年總收入50%以上的票據);經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專項審計的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收入及服務出口收入表(需提供銀行結匯或外匯收入核銷等外匯收入證明)。
(七)企業工作場所證明復印件(企業房屋產權證或房屋租賃合同)。
(八)企業人員情況說明、職工花名冊及學歷情況表、社保清單等。
(九)其它佐證材料。如:企業設立市級以上高新技術企業研發中心、工程技術中心、企業研究院等研發機構及創新載體的證明材料;企業采用先進技術或研發能力佐證材料、企業認定證書、企業或產品的獲獎證書、知識產權證書、客戶評價證明、企業獲得的國際通行認證證書等。
四、申報時間
請各單位于8月15日17:00前提交申報材料及匯總表電子件,逾期將不再受理。
五、聯系方式及受理地址
受理地址:濱江區江南大道328-1號科技局102室
受理咨詢:區科技局 ? ? 87703294
業務咨詢:區商務局 ? ? 89520514 ? 89520503
系統技術咨詢 ?0571-85151402
杭州高新區(濱江)科技局
2025年6月13日
各有關單位:
根據《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等5部門關于組織開展2025年度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申報認定工作的通知》(浙經信高新〔2025〕143號)有關要求,組織開展2025年度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申報條件
申請認定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企業注冊地在高新區(濱江)區域內,從事信息技術外包服務、技術性業務流程外包服務和技術性知識流程外包服務的法人企業;
(二)從事《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認定范圍(試行)》(詳見《管理辦法》)中的一種或多種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采用先進技術或具備較強的研發能力;
(三)企業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員工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50%以上;
(四)企業從事《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認定范圍(試行)》中的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50%以上;
(五)企業從事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業當年總收入的35%。
二、申報程序
(一)自我評價
申報企業應對照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條件進行自我評價。自我評價認為符合條件的,按照《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和本通知要求,準備相關申報材料。
(二)網上申報
1.企業按自愿原則申報,須先登錄工信部“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中心”(網址:https://hjrz.chinatorch.org.cn/login,首次申報的須先注冊),在線填寫《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復核)申請表》,導出PDF格式文件,按申報要求上傳相關證明材料。
2.企業須同時登錄商務部“服務外包信息系統”或“服務貿易統計監測應用系統”(網址:商務部業務系統統一平臺http://www.mofcom.gov.cn/mofcom/typt.shtml),填報信息。
3.企業須同時登錄“浙江省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系統”(網址:https://stbrain.kjt.zj.gov.cn/stbrain/),進入辦事大廳,搜索“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點擊“業務辦理”,使用浙江省政務服務網賬號登錄,按要求填報并上傳材料。上傳的電子材料一律采用PDF格式,勿將掃描文件橫置或倒置,并確認上傳文件能夠被正常打開,文件內容清晰,方便閱讀。
(三)書面申報
網上申報后,將《全國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復核)申請表》和相關的附件材料按要求裝訂成冊(A4紙雙面打印,一式1份),提交至區科技局。并將《浙江省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申報情況匯總表》(電子版,附件3)發送至郵箱bjkj203@163.com (郵件名備注”企業簡稱+技先企業申報匯總表”)。
紙質附件材料可以是復印件,網絡上傳材料要求掃描原件。
三、材料清單
(一)全國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復核)申請表
(二)企業開展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論述(1000字以上),提綱如下:
1.企業的基本情況
2.企業采用先進技術和研發活動情況
3.企業提供服務、經營管理情況
4.企業發展前景與規劃
5.企業在行業中的地位與競爭優勢
6.客戶對服務增值性評價
(三)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四)企業管理章程。
(五)經審計的上年度企業財務報表。
(六)企業從商務部服務外包信息管理系統下載的經審核的上年度服務出口數據(離岸服務外包執行額)(需提供銀行結匯或外匯收入核銷等外匯收入證明,提供總額占企業當年總收入35%以上的票據),及從商務部服務外包信息管理系統下載的經審核的上年度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數據(離岸加在岸服務外包執行額)(需提供銷售或服務發票,提供總額占企業當年總收入50%以上的票據);經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專項審計的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收入及服務出口收入表(需提供銀行結匯或外匯收入核銷等外匯收入證明)。
(七)企業工作場所證明復印件(企業房屋產權證或房屋租賃合同)。
(八)企業人員情況說明、職工花名冊及學歷情況表、社保清單等。
(九)其它佐證材料。如:企業設立市級以上高新技術企業研發中心、工程技術中心、企業研究院等研發機構及創新載體的證明材料;企業采用先進技術或研發能力佐證材料、企業認定證書、企業或產品的獲獎證書、知識產權證書、客戶評價證明、企業獲得的國際通行認證證書等。
四、申報時間
請各單位于8月15日17:00前提交申報材料及匯總表電子件,逾期將不再受理。
五、聯系方式及受理地址
受理地址:濱江區江南大道328-1號科技局102室
受理咨詢:區科技局 ? ? 87703294
業務咨詢:區商務局 ? ? 89520514 ? 89520503
系統技術咨詢 ?0571-85151402
杭州高新區(濱江)科技局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