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銘代表:

您在區六屆人大四次會議上提出的“關于要求在長河小學西北門接送孩子放學區域增設高桿燈的建議”已轉交我局辦理,經研究,現答復如下:

一、基本情況及辦理意見

收到您的建議后,我局高度重視,第一時間對長河小學西北門相關情況進行核查。經核實,長河小學西北門作為接送學生的主要通道,確實存在照明不足的問題,冬季因天黑較早,給家長和學生帶來不便及安全隱患。您的建議對于改善學生及家長的接送環境、保障夜間出行安全具有重要意義,我局將結合您的建議在此處增設高桿燈。

二、已開展的工作

針對您提出的“增設停車場高桿燈”的建議,我局立即會同相關部門進行實地調研,根據現場情況制定了解決方案。目前,該事項已完成招標,初步確定了高桿燈的安裝位置、數量及照明時段,力爭在冬季來臨前完成安裝并投入使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們將持續跟進此項工作,確保高桿燈的增設能夠有效提升該區域的照明條件,切實保障家長和學生的安全。同時,我們將以此為契機,對周邊其他區域、停車場的照明設施進行全面排查,對存在類似問題的點位及時整改,進一步優化夜間照明環境,全面提升公眾出行的安全性和便利性。

衷心感謝您對政府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杭州市濱江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資產經營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