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開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特向社會公布2021年度濱江區司法局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報告由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六個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現將相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
2021年,濱江區司法局在區委區政府和市局黨委的堅強領導下,緊緊圍繞區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要求,充分發揮司法職能,堅持把政務公開作為改進工作作風、提升工作實效的一項重要舉措,不斷強化組織領導、夯實工作措施,統籌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1.主動公開情況。2021年,按照政府信息公開的工作要求,運用多載體、多方式,推動全局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以濱江區政府信息公開網站為平臺,圍繞機構概況、領導信息、政策法規、工作信息等內容,主動公開本單位政府信息45條,通過濱江區公共法律E服務平臺發布微信300余條,通過國家、省、市媒體公開稿件100余篇。
2.依申請公開情況。2021年,我局收到2件要求政府信息公開的申請,已按照相關要求辦理。未發生針對本單位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訴訟案件。??
3.政府信息管理情況。為使我局政務公開及信息公開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規范化建設的軌道,我局注重加強制度建設,強化監督保障。通過完善信息發布、保密審查、工作考評等方面的程序,健全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制度,發布公開服務指南等舉措,推進政務公開工作規范開展。在開展政務公開及信息公開工作中,我局充分發揮職能,從普法依法治理角度,大力宣傳政務公開工作。
4.平臺建設情況。我局開展網絡公開、場所公開、宣傳資料公開、公共媒體公開等平臺的建設。網絡公開以“濱江區公共法律E服務平臺”微信公眾號為主要載體,公布我局各項信息。場所公開包括我局辦公場所和相關合作單位現場公示各項司法便民服務信息和業務監督信息,依托濱江憲法公園及全區各類法治文化長廊、法治宣傳欄等宣傳陣地,不定期舉辦戶外法治宣傳活動現場公示相關便民服務信息。宣傳資料公開指及時印制司法行政服務宣傳手冊等資料,派發給公眾宣傳各項司法行政惠民信息和服務成果。公共媒體公開通過電視節目、報刊等宣傳我局各項便民服務、工作經驗和成果。
5.監督保障情況。健全工作機制,堅持全流程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接收、登記、辦理、審核、答復、歸檔等各環節工作制度,明確信息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工作流程,細化相關單位任務分工和具體步驟,實現了政府信息及時主動公開、按時反饋答復。同時,確定保密審查職責分工、審查程序和責任追究辦法,實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年度報告、舉報投訴等制度,保證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順暢運行。??
深化學習培訓,堅持強能力提升。積極參加上級部門組織開展的學習培訓,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納入日常學習范疇,全面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精神和工作要點,嚴格落實各項工作要求。同時,組織學習信息公開編制要求和操作方法,加強人才培養,不斷提升整體業務水平。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2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0 | ||
行政強制 | 0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
三、 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2 | 0? | 0 | 0? | 0 | 0? | 2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序推進,并針對2020年年度報告中提到的問題,強化整改,不斷提高信息公開工作水平。下一步,我局將通過以下措施加以改進:一是提高思想覺悟。要充分認識到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要性,嚴格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精神,完善依申請公開辦理有關制度,建立各部門聯動機制。二是強化業務指導。進一步加強信息工作隊伍建設,積極參加業務培訓,提高業務素養,提升工作水平。同時加強與市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相關部門的溝通和聯系,保障政務公開工作落到實處。三是加大公開力度。在規定的政府信息公開范圍內,及時發布和更新依法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復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提高群眾對我局政府信息公開的知曉率和參與度。四是豐富公開方式。加強調查研究,不斷創新公開形式和便民服務舉措。發揮新媒體功能,利用各種會議及廣播、電視、網絡等渠道,及時公開政策動態,擴大解讀途徑,拓展解讀形式,切實方便群眾隨時隨地獲知相關信息。五是突出重點工作。準確把握司法行政改革要點核心,緊密結合省市區政府信息公開的工作要求,立足全局實際,找準切入點,做到公開信息有系統、有亮點,不斷推進司法行政政務公開工作取得新成效。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2021年,我局的依申請工作未產生收取信息處理費的情況。此外,我局無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