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713號)和《關于印發浙江省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編制指引(試行)的通知》(浙政辦發[2021]3號)要求以及《杭州市濱江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杭州市濱江區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則>的通知》(濱政[2018]17號)的相關規定,在征求局屬各單位意見的基礎上,經局領導班子研究確定,2026年我局無重大行政決策事項。

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濱江)商務局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