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依據
《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杭向未來·大學生創新創業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的通知》(杭政辦函〔2023〕45 號)
申請條件
企業成立時,申報對象須為畢業5年內的普通高校畢業生或在杭高校在校大學生(包括留學生),在杭州市稅務登記注冊且符合我市產業發展導向的企業并擔任法定代表人,在申報企業繳納社保;申報時,申報對象年齡須在40周歲(含)以下,同時須符合以下條件:
(1)大學生創業團隊核心成員出資總額不低于創辦企業注冊資本的30%;留學人員其自有資金(含技術入股)占公司注冊資本的30%及以上,且企業資金(含企業實收資本及資本公積)實際到位不低于100萬元人民幣;
(2)上一年度年銷售收入不低于300萬元。在富陽區、臨安區、桐廬縣、建德市、淳安縣創辦的企業上一年度年銷售收入不低于200萬元。
服務對象
企業成立時,為畢業5年內的普通高校畢業生或在杭高校在校大學生(包括留學生),在杭州市稅務登記注冊且符合我市產業發展導向的企業并擔任法定代表人。
服務內容
每年選拔20名杰出創業人才培育對象,給予每人50萬元培育扶持資金,其中40萬元為資助資金,10萬元為進行高端參訪和培訓的資金。
申請材料
(1)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年末審計報告復印件(含財務報表,若公司集團化運作的,允許提供相關文件說明,將子公司業務額合計入母公司);
(2)申報對象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留學回國人員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申報程序
登錄人才會客廳,選擇“大創匯智”模塊,點擊“培訓培育—大學生杰出創業人才培育計劃報名”,在線填寫真實信息并按要求上傳附件。
辦理程序
(1)申報。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通過統一申報系統進行在線申報。
(2)審核。各區、縣(市)人力社保部門通過對申報企業進行合規性審查(包括核查填報信息的真實性、資格條件的確認、信用狀況、相關大學生創業資助重復資助情況等)和實地考察,并與各區、縣(市)財政部門審議通過后,報送市人力社保部門。市人力社保部門通過網絡核驗或實地走訪等方式對申報對象進行復核。
(3)評審。市人力社保部門組織專家對推薦人選進行評審,并擇優確定擬入選人員。
(4)公示和公布。擬入選人員名單在市人力社保部門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后,由市人力社保部門發文公布入選名單。若培育對象所在企業已獲相關大學生創業資助資金且額度低于40萬元的,需扣除已撥付資金額度;若培育對象所在企業已獲相關大學生創業資助資金且額度高于40萬元的,不再撥付資助資金。
辦理時限:半年
辦理部門:大學生就業創業服務處
聯系電話:0571-85167795、85167553
地址:杭州市拱墅區新華路112號
獎補范圍:給予每人50萬元培育扶持資金,其中40萬元為資助資金,10萬元為進行高端參訪和培訓的資金。
辦理依據
《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杭向未來·大學生創新創業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的通知》(杭政辦函〔2023〕45 號)
申請條件
企業成立時,申報對象須為畢業5年內的普通高校畢業生或在杭高校在校大學生(包括留學生),在杭州市稅務登記注冊且符合我市產業發展導向的企業并擔任法定代表人,在申報企業繳納社保;申報時,申報對象年齡須在40周歲(含)以下,同時須符合以下條件:
(1)大學生創業團隊核心成員出資總額不低于創辦企業注冊資本的30%;留學人員其自有資金(含技術入股)占公司注冊資本的30%及以上,且企業資金(含企業實收資本及資本公積)實際到位不低于100萬元人民幣;
(2)上一年度年銷售收入不低于300萬元。在富陽區、臨安區、桐廬縣、建德市、淳安縣創辦的企業上一年度年銷售收入不低于200萬元。
服務對象
企業成立時,為畢業5年內的普通高校畢業生或在杭高校在校大學生(包括留學生),在杭州市稅務登記注冊且符合我市產業發展導向的企業并擔任法定代表人。
服務內容
每年選拔20名杰出創業人才培育對象,給予每人50萬元培育扶持資金,其中40萬元為資助資金,10萬元為進行高端參訪和培訓的資金。
申請材料
(1)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年末審計報告復印件(含財務報表,若公司集團化運作的,允許提供相關文件說明,將子公司業務額合計入母公司);
(2)申報對象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留學回國人員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申報程序
登錄人才會客廳,選擇“大創匯智”模塊,點擊“培訓培育—大學生杰出創業人才培育計劃報名”,在線填寫真實信息并按要求上傳附件。
辦理程序
(1)申報。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通過統一申報系統進行在線申報。
(2)審核。各區、縣(市)人力社保部門通過對申報企業進行合規性審查(包括核查填報信息的真實性、資格條件的確認、信用狀況、相關大學生創業資助重復資助情況等)和實地考察,并與各區、縣(市)財政部門審議通過后,報送市人力社保部門。市人力社保部門通過網絡核驗或實地走訪等方式對申報對象進行復核。
(3)評審。市人力社保部門組織專家對推薦人選進行評審,并擇優確定擬入選人員。
(4)公示和公布。擬入選人員名單在市人力社保部門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后,由市人力社保部門發文公布入選名單。若培育對象所在企業已獲相關大學生創業資助資金且額度低于40萬元的,需扣除已撥付資金額度;若培育對象所在企業已獲相關大學生創業資助資金且額度高于40萬元的,不再撥付資助資金。
辦理時限:半年
辦理部門:大學生就業創業服務處
聯系電話:0571-85167795、85167553
地址:杭州市拱墅區新華路112號
獎補范圍:給予每人50萬元培育扶持資金,其中40萬元為資助資金,10萬元為進行高端參訪和培訓的資金。